1.参展单位认真填写参展申请表,加盖公章,快递或传真至大会,同时将参展费用一次性汇入大会指定的帐户,拒收现金和无抬头支票。 2.展位安排及会场布置由大会统一进行,参展企业必须服从大会安排。参展企业可参照平面图预订展位,报名后七天内,如未将展位费汇入大会帐户,大会有权对其已预定的展位进行调整。(按先申请、先付款、先安排原则)。 3.大会收到参展费后,即寄出或传真《参展确认书》,参展商凭参展确认书报到布展。 4.参展单位在报到前付清所有费用。若中途退展,所交参展费一律不予退还。 5.大会协助展商安排住宿,代办展品收货,运输等,费用自理,具体详见《参展规则》。